长沙发布公积金新政

导语 6月2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发布实施细则。《通知》自6月23日施行。

  1、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

  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二孩家庭、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96万、104万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0万、80万

  2、实施可提可贷政策

  《通知》明确,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长沙住房公积金推出“可提可贷”政策,既可以促进住房消费,也可以为职工安居降成本。

  3、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单身职工、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是放宽贷款条件,取消申请贷款应当“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规定,调整为“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二是支持单身职工、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为青年人、大学生稳业安居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提取一次,同时,创新开展提取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切实缓解新就业职工等群体的租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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