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登记备案指南
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拟生育子女的参报人员
办理材料
本地生育: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
异地生育:
(1)正常生产: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产前检查门诊发票(限检查/化验费用)、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节育及计生手术: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注: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办理流程
1、本地生育
生育生产的参保女职工在怀孕20周至分娩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
注:生育保险登记备案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管理,市本级参保人员须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参保人员须到各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人员可到各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
2、异地生育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取消异地生育备案,但就诊医院须为就医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危急重症者抢救除外)。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后,参保人员先全额垫付,再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和费用报销。
办理地址
生育保险登记备案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管理,市本级参保人员须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参保人员须到各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人员可到各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
办理时限
本地生育:怀孕20周至分娩前
异地生育:参保人自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