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沙学院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
导语 长沙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管理人员56名,包含教学科研、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等诸多岗位。
一、招聘岗位
说明: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如有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和《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若出现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依据相关资料予以认定。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未备注的岗位则无此限制。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长沙学院2021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博士研究生计划》(附件1)、《长沙学院2021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硕士研究生计划》(附件2)。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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