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家庭月工资收入如何认定?

导语 湖南省直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湖南省直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入认定方式:

  1、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

  2、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社保缴交基数确定,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及明细;

  3、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没缴交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的,按照当年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

  4、配偶为退休人员的,凭退休证和银行盖章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明细清单或者是退休工资审批单予以确认。

  5、现役军人收入凭所在部队后勤保障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并提供最近3个月的工资明细或清单(加盖有单位财务章或银行业务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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