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指南(比例+范围+流程)
导语 参保居民、大学生参保对象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长沙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报销指南如下:
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大学生参保对象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为70%,即一个结算年度内实际支付额度为560元。
支付范围
报销流程
1、长沙市内(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高新区、望城区)参保的城乡居民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就诊
2、由全科医生开具处方,收费处缴费(出示社会保障卡/7岁以下可凭户口本复印件),缴费时当场按比例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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