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条件(附领取流程)
导语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以木人为独立法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现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
失业保险金按月由代发银行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但长沙失业保险金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具体如下:
申领条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以木人为独立法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现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
办理流程:
携带①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与复印件);②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③《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原件与复印件):④经营场所照片,到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1305办公室,填写《长沙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申请审批表》,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后,剩余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一次性发放至社保卡(银行卡)账户。
注意事项: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失业人员本人,且证件颁发日期必须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否则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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