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导语 2022年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其中关于购房、租房、高精尖人才等。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对长沙市企业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合作组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资助。
申报院士工作站的建站院士须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申报专家工作站的建站专家须是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目录(试行)》规定的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条件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人才。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研发投入符合相关要求,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后勤保障;建立的工作站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以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工作每年年初发布申报通知,9月集中受理。申报单位可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下载填报相关表格,与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归口初审单位初审。税务登记所在地在国家级园区的企业由园区归口初审,税务登记所在地在省级园区或园区外的企业由区县(市)科协归口初审。归口单位初审后,由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建站企业名单,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发文认定,并以市政府名义授牌。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建的专家工作站,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
市直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市科协 0731—8545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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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页:长沙市人才新政45条实施细则
- 第2页:《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3页:《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4页:《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实施办法》
- 第5页:《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6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7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项目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 第8页:《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9页:《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10页:《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1页:《长沙市支持在长高校促进毕业生留长就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2页:《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3页:《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14页:《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5页:《长沙市技工学校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6页:《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7页:《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8页:《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9页:《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0页:《长沙市异地研发中心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1页:《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 第22页:《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3页:《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4页:《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5页:《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26页:《长沙市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7页:《长沙市企业科技副总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