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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补办离婚协议书
长沙离婚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5-03-26 15:22:21
办理条件

协议离婚的条件:

1、 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 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安排);

3、 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 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6、 已进行离婚冷静期申请并已期满。

7、双方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办理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近期半身免冠照等材料原件

离婚协议书表格

离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地点

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

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

电话:88665432

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芙蓉区浏阳河婚庆文化园(婚庆公园内街A2-117号)

电话:84682152

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5898103

长沙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不收费。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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