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起湖南省相关社保业务暂停办理

导语 2023年4月18日18时起,暂停全省五险相关业务经办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原各险种业务系统和税务征收系统同步停机。

  关于湖南省社会保险系统停机及“金保工程二期”社保一体化系统切换上线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按照我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规划,湖南省“金保工程二期”社保一体化系统(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下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五险)将于5月12日8时上线。新老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全省五险相关业务经办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原各险种业务系统和税务征收系统同步停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人社部门系统切换安排

  (一)2023年4月18日18时起,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跨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同步停止。

  (二)2023年4月25日18时起,暂停五险所有业务经办服务;暂停外部接口系统(包括网上办事系统、长沙市统一登记系统、领待人员资格认证系统、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服务。

  (三)2023年4月28日18时起,全省人社部门五险老系统全面停机。

  (四)2023年5月12日8时起,社保一体化系统切换正式上线,恢复五险所有业务经办服务,同步恢复外部接口系统数据交互。

  二、全省税务部门系统切换安排

  (一)2023年4月25日18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受理全省五险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服务。

  (二)2023年4月25日18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含医保,下同)征收;2023年4月28日8时起,恢复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征收。

  (三)2023年5月5日18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征收相关业务;2023年5月12日8时起,全面恢复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和退费申请服务。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五险各项待遇支付。新老系统切换期间,各级人社部门会妥善做好五险各项待遇发放工作,确保五险各项待遇发放到位。

  (二)关于系统切换期间业务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在新老系统切换期间的五险各项业务,顺延至新系统上线后办理,原经办服务规则原则上不变。因新老系统切换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的,2023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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