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施的条件有哪些

导语 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我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可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使用条件: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我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相关链接>>>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指南(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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