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导语 湖南省发布《湖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湖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关系民生福社、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都署,做好我省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西[2023]19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2] 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3]1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如下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落实党中夫、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都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力争8月底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2022年同期水平,12月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总体稳定,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

  1、开展“稳企业 保就业”专项行动。

  深化重点企业和省级产业国区常态化服务,动态调整更新重点企业清单,指导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提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咨询服务,促进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供需对接,缓解重点企业“招工难”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排名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兑现落实各项吸纳就业政策。

  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器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大力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其他补贴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

  3、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规模。

  协调组织、编办科技、国资等部门采取有力举措,稳住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聘)时间,为高校毕业生求职留出时间窗口。2023年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 7621名,其中专门面向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788名,6月底前完成录用工作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公开招聘,统筹安排考试时问,及早完成招聘工作。(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鼓励扩大国企招聘规模。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对接协同,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发得社会责任,努力挖据用人潜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确保国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引导面向基层一线就业。

  积极会同卫健、科技、民政、团委等部门,落实鼓励到社区就业政策举播,拓展城乡社区、科研助理等就业岗位,有序开展“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录,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三支一扶”计划要求在 8 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工作。(完成时限: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

  6、开展“企业家进校讲好创业故事”活动。

  建立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邀请企业家到校园讲创业故事、开设企业家创新创业讲座网上课堂、健全企业家进被园讲座长效机制,进一步搭建全省高校与企业对接合作乎台,深化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完成时限: 2023年5月至12月-2024年起全年组织实施。责任部门: 省教育厅各普通高等学校)

  7、持续强化“五创联动”。

  激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引导有创业愿望和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者等群体参加各类创业培训谍程,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大各类创业化基地建设力度,指导化基地不断健全和完善解化服务体系,促进各级创业解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载体提质升级;积极落实免除反担保政策,推动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初次创办的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完成时限: 2023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搭建创业大赛和创业信息化管理平合

  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组织开展“耀动三湘”网络创业直插大赛和百名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搭建展示交流乎台,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以数字化管理为手段,建立“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提供孵化基地管理、创业项目管理、创业活动管理、创业课程管理、创业资源对接等一体化服务。探索建设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大平台,有力推动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

  9、加强岗位信息归集

  各相关部门要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信息筛查,精准识别岗位群体提升人岗西配效率。(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犁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10、加密线上线下招聘

  各相关部门要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系列公益招聘”等招聘活动。抢抓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关键期,以“百日冲刺促就业 厉奋发建新功”为主题,开展 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用好教育部“24365”平台和我省“湘就业”“湖南大学生就业服务”等平台,充分发挥省内 25 个毕业生就业区城性行业性常设市场作用,持续保持招聘市场热度。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局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加强职业指导“云课堂”“云诊室”宣传力度,开展“家乡的企业和家门口的就业岗位”专项推广行动。(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11、开展就业服务“五进五促”活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向校内延伸公共就业服务,推动人社政策进校因、招聘服务进校园、职业指导进校园、创业服务进校园、困难帮扶进校园,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完成时限: 2023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普通高)

  12、加强重点院校就业帮扶

  选取部分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厅长、就业局长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督促高校充分利用校友等资源,加大“访企拓岗”力度。(完成时限: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校)

  13、开展档案服务

  开展商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肉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街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州教(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14、建立常态化联系

  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15、提前部门信息衔接。

  省教育厅7月底前将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移交给省人社厅。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做好教育部门移交数据跟踪服务的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6、提早公布信惠服务渠道。

  省人社厅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服务清单,方便毕业生查询求职就业信息。(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7、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登记范围,落实实名帮扶。加大对人社部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宣传推广力度,支持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成求职登记。对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按照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帮扶就业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 100%。(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七) 青年专项投能提升行动

  18、加强职业培训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积板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大力支持企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在职青年职工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子企业补贴。(完成时限: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9、鼓励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竟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

  20、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完善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强化跟踪服务,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参加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九)就业因难结对帮扶行动

  21、强化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

  各相关部门要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高校未就业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2、聚焦帮扶长期失业青年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完成时限:2023 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23、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查、问、看、讲等形式,对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溢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对问题较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及时下发责令整改书,从源头上杜绝招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完成时限: 2023年底。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4.优化毕业手续服务

  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街接工作安排,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做好登记信息的查询、核验、共享。(完成时限: 2023 年底。责任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州教(体)育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高校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项行动,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急难愁盼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指、职责分工和时问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活动计划安排,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各项行动

  (二)强化工作推动

  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信患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凝聚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汇总工作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 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组织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话就业”系列访谈活动和“毕业生话就业”系列人物专题拍摄活动,营造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组织观看《求职避“坑”指南 学生安全就业指导课》,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涉法教育引导、宣传提醒。加强奥情监测和奥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情况

  5月22日前,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反馈省人社厅就业处。每月 30日前,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省人社厅就业处。5月至12月,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报送工作特色亮点做法,每月报送不少于2篇信息。典型做法信息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贱、逐辑清晰,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各市州教(体)育局、各普通高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期问的工作特色亮点做法,及时报教育厅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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