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导语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可自主选择自主办理方式和代办服务方式。具体办理方式介绍请见正文。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

  自主办理方式:

  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自主办理协议》,将购房全款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担保机构将监管账户的总房款拨付给卖方。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原件交至省直公积金中心友谊路智慧信贷厅,担保机构领回抵押权证并核验后发放贷款。

  代办服务方式:

  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二手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协议》,向担保机构缴纳服务费(贷款额的1%),办理委托公证,将首付款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借款人委托担保机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向省直中心出具担保函,省直中心发放贷款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担保机构将监管账户的总房款拨付给卖方,并落实抵押登记手续。

  月缴存基数:

  最高不得超过2022年度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97.58元*3倍即30293元(四舍五入后取整);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

  >>长沙自筹资金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湖南省直公积金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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