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何认定住房套数?

导语 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本市和购房地的有效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房产套数不计,购房时间顺序认定期房以住建管理部门房屋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套数认定: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本市和购房地的有效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房产套数不计,购房时间顺序认定期房以住建管理部门房屋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2,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增设电梯房屋为职工家庭名下第3套以上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长沙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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