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如何结算?

导语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

  1,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4湖南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时薪)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劳动合同】可获长沙劳动合同签定规则、劳动关系证明方式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