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就业失业证办理材料

导语 在长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不同类型的申请者有什么特定需要提交的材料?长沙本地宝整理了长沙户籍劳动者及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等办理就业失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长沙市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按以下规定提供相对应的资料:

  本省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原企业出具的下岗证明。

  4、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科;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8、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失业登记的,按照《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参照我省城镇户籍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创业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申领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残疾人联合会办理残疾人的就业失业登记。残疾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审核,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复核,经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就业失业登记,并录入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信息系统后发放证。申领时除按照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提供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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