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长沙居民养老待遇领取需同时满足3个基本条件

  (1)在长沙市参保并已满60周岁(男女都是60周岁)。

  (2)缴费符合条件:缴满十五年

  (3)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注: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办法印发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7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养老保险网办入口,查看灵活/职工/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待遇申请、转移、查询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