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建造翻修提取指南(时限+额度+材料+地点)

导语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指南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时限

  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三、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四、提取材料

  湖南省直公积金建造翻修提取材料一览

  五、提取流程

  提交资料→初审→复审→办理完毕。

  六、提取渠道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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