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认定条件

导语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等条件可以认定为长沙市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按照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等4个层次分类,分别用A、B、C、D指代。

  省市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条件如下: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

  2.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3名;省、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光召科技奖;省青年科技奖;“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专利银奖和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部学术委员会、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

  4.承担以下项目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5.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6.在长沙市注册,同一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7.世界500强中国区及以上或相当层次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经理级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

  8.入选下列人才计划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青年长江学者;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长沙市“3635”计划领军人才﹔长沙市“313”计划专家;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其他省级和副省级城市人才工程领军级别人才。

  9.重点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80万元以上的人才。

  10.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层次人才】可获长沙高层次人才最新政策,包括认定条件、奖励补贴申请、购房补贴申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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