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导语 2022年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其中关于购房、租房、高精尖人才等。

  《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6月21日(含)后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引进的具有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请人,还须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晋级奖励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也可就近到全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认可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社保卡等申报资料。受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奖励名单,市人社局审定形成拟奖励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将奖励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市直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731—8490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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