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异地研发中心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导语 2022年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其中关于购房、租房、高精尖人才等。
《长沙市异地研发中心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外科技相对发达城市设立的异地研发中心的资助,申请资助的异地研发中心运行时间要满一年,运行情况良好;主要研究方向符合长沙市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拥有核心技术和发明专利,有专业研发团队和必要的科研条件,研发领域、研发项目明确,研发经费投入充足;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申报单位为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一申报单位当年限申报一家异地研发中心。申报时需提交资助申报表,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含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异地研发中心成立文件或协议),发明专利、在研项目、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等佐证材料,研发人员构成、资质、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科研场地、研发设备、研发经费投入、交通费用支出等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进行申报,由区县(市)、园区科技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后公示无异议的,给予1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和一定的交通补贴,交通补贴以异地研发中心工作人员两年内(截止申报时间)所在城市往返长沙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凭证为依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市直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市科技局 0731—886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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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页:长沙市人才新政45条实施细则
- 第2页:《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3页:《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4页:《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实施办法》
- 第5页:《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6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7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项目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 第8页:《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9页:《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10页:《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1页:《长沙市支持在长高校促进毕业生留长就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2页:《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3页:《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14页:《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5页:《长沙市技工学校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6页:《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7页:《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8页:《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9页:《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0页:《长沙市异地研发中心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1页:《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 第22页:《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3页:《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4页:《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5页:《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26页:《长沙市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7页:《长沙市企业科技副总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