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最新)

导语 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长沙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长沙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3年5月31日

  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长沙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标准:

  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区分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及基层无起付标准,按70%报销;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计算公式为:实际报销金额=(门诊总费用-政策范围外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以一个年度为时间单位,起付标准(即门槛费)累计总共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报销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报销2000元。

  注意: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一起按住院政策一并报销;急诊抢救死亡的,参照住院政策报销;其他急诊费用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报销。

  相关链接>>>长沙医保门诊报销标准(职工+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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