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人员退休办理

导语 长沙失业人员退休办理办法,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无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006年1月1日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的,按改革后的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一、如果您现在有单位,需要单位为您办理退休手续,办理时需提供退休审批表、退休公示表、个人档案;

  二、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办理退休手续,办理时需提供退休审批表、个人档案,办理时间为您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算与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有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则待遇越高;

  四、200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五、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政策性提前退休,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仍执行原基本养老金减发规定,即每提前一年减发2%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不足一年的部分,按实际提前月数减发。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减发;

  六、从事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建立个人账户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折算工龄不计算缴费年限;

  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无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006年1月1日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的,按改革后的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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