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的银行代扣代缴规则

导语 长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在4个固定划扣日(10日、15日、20日、25日)中选择一个作为每月代扣代缴日。

  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登记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汇缴。

  银行代扣代缴规则如下:

  选择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在4个固定划扣日(10日、15日、20日、25日)中选择一个作为每月代扣代缴日。如果是当月25日后申请办理开户手续的,则无法在当月进行汇缴(因为已经错过当月最后一个划扣日),需从下个月开始代扣代缴。

  约定划扣日未扣到的,会每天扣,一直扣到月底最后一天,扣到为止。一直到当月最后一天都没有扣到的话,不会跨月继续补扣。会从次月的约定划扣日再开始扣款(扣两个月的钱)。

  举例:约定划扣日是20日,20日未扣到的,会一直扣到31日(或30日)。如果31日都没有扣到,次月1-19日不会补扣,20日开始划扣,扣两个月的钱,再一直扣到31日。

  相关链接>>>长沙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指南(条件+资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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