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市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导语 2018年长沙岳麓区小学招生情况如何呢?2018长沙岳麓区小学招生公告见下文。

  长沙市实验小学2018年一年级秋季招生公告

  长沙市实验小学为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长沙市实验小学前身为湖南官立初等第一小学堂,创建于1905年(光绪31年),九易校名。1983年12月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长沙市实验小学。学校历经百年发展,积淀了丰厚的教育文化,形成了“敦品励学,立志成才”的校训和“每一个孩子都很重要,让每一个生命都绽放光彩!”的教育理念,建构了“以教育教学管理为主、以生活管理为辅、以拓展课程为特色”非全日制寄宿的素质教育管理模式,确定了“与国际接轨、与未来相遇。做有温度的教育,办有故事的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希望培养孩子们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行至世界的中国少年!

  公告通知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管理,特就今年我校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01学区范围:

  按照长沙市教育局统一公示的2018年小学学区范围,我校为八方小区A区、B区、C区、D区。

  02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生源排序方式安排入学。

  (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为住宅。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本人或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03入学政策:

  (一)入读一年级的学生,在2018年4月15日(含)之前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已录入报名系统的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不得提交虚假信息,否则影响正常入学。

  (二)凡需以配套入学方式就读对应配套学校的业主子弟,其不动产(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截止到为当年4月15日(含当日),之后登记的,配套学校当年不再受理入学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04招生计划: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因学校容量有限,只接纳本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源报名。对于因容量不够或未按时报名,以及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由市、区教育局协调学区周边小学富余学位消化解决。

  05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8年4月1日-4月15日(含)期间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料准备:5月18日—5月24日带预防接种证至望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查验证明。按清单准备好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原件自带)。

  (三)现场审核:5月26日,带孩子、携证件原件及装有复印件的档案袋在长沙市实验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孩子与老师见面交流。

  (四)入户调查或社区走访,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06所需材料:

  (一)提交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人与小孩关系时,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即有公安局公章、法定监护人页、儿童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电话号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整本);

  6.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证明原件;

  8.适龄儿童一寸蓝底照片2张。

  (二)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请按照目录顺序整理并用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注明学生姓名、所属楼盘。

  (三)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07说明:

  (一)本公告解释权属长沙市实验小学,如公告内容与长沙市教育局政策和要求相冲突,以长沙市教育局政策和要求为准。

  (二)招生工作按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和本公告安排时间进行,没有按期参加资料复审和配合入户调查或社区走访视同放弃学位,不另行补录。

  (三)我校不存在固定的楼盘“学位房”。我校学区内住宅(含新房或“二手房”)业主须遵照政策和条件,根据我校学位实际情况,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注册入学。

  (四)学校严格按长沙市教育局政策和要求接收学生,不自主招生,不超范围招生,不接待学区内住宅是否已使用学位等类似查询服务,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咨询电话:0731-88668285,咨询时间: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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