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岳麓区博才阳光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导语 2018年长沙岳麓区小学招生情况如何呢?2018长沙岳麓区小学招生公告见下文。

  2018年岳麓区博才阳光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网上报名:4月15日(含)之前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报名:2018年5月16日—5月18日

  招生对象:一年级新生(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经教育局划定我校招生范围为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湘桥佳苑小区业主直系子弟(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主要认定条件)以及黄鹤小区、后湖安置小区居民直系子弟(以户口为主要认定条件)。

  生源排序

  依据长沙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2018年学校招生时严格按照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小学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第一:“有户有房”,

  第二:“有户无房”(第一类),

  第三:“有房无户”,

  第四:“有户无房”(第二类),

  第五:“无户无房”。

  招生程序和方式:

  1、发布招生公告

  4月25日学校向所属招生范围辖区发布招生公告。

  2、网上报名

  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家长在4月15日(含)之前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审核

  2018年5月16日—5月18日在博才阳光实验小学校门口进行网报初审通过的新生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核实并留存已审核适龄儿童的入学资料。家长务必关注报名微信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带学生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条件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按招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

  4、学校新生资料审核

  (1)学校根据家长填写的登记表上的信息及现场审核资料进行学生信息资料审核录入。

  (2)根据区教育局要求,7月8日学校公示新生录取名单。新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关注微信通知。

  5、补登报名时间

  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于5月1日至6日到博才阳光实验小学校门口传达室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务必真实。(5月11日学校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

  注意事项:

  1、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全(尤其身份证号码),所填信息将直接录入学生学籍平台,信息不真实则无法录入学籍。信息填写不完全、不真实者,学校不予通知。

  2、学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请于6月21日至22日关注我校长沙市中小学报名系统现场资料审核微信通知,学校需视学位空余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人员随迁子女。

  3、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于6月15—6月30到我校校门口填写插班生登记表。7月上旬学校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

  学校咨询电话:89875489

  附:长沙市小学入学生源排序(岳麓区)

  1、有户有房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岳麓区户籍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1)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学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或自建房、安置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岳麓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本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麓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岳麓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至本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凭全家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一方家长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办理一年以上)等材料,以适龄儿童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对第五类生源,2018年实行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积分制政策,办理居住证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一个月各计1分,在班额、学位允许范围内,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安排入学。

  二手房业主子弟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

  其他特殊情况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从2018年开始,起始年级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