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导语 长沙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内容吧。
一、门诊报销
1、报销比例
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70%
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 60%
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 60%
2、起付标准
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 50元
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 100元
3、最高支付限额
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
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元
医保定点一级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500元
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 800元
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 1100元
省部属医疗机构 1600元
2、报销比例
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5%
医保定点一级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94%
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 92%
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 87%
省部署医疗机构 87%
三、大病保险待遇
1、起付线:16000元
2、报销比例:9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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