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比例
导语 在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 2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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