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导语 长沙本地宝为您带来湖南人口与计生条例常见问题解答。包含为什么要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问题解答。

  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专家组鉴定属于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⑴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免费治疗。

  ⑵给予特别扶助。特别扶助是指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发给特别扶助金。目前的扶助标准是:一级乙等(含一等)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3600元;二级各等次(含二等)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三级各等次(含三等)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

  ⑶单位职工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期间,视为出勤。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照顾。

  《条例修正案》取消了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参加避孕节育情况免费查访(即孕检)的规定,如果妇女自己要求孕检,是否要收费?

  《条例修正案》取消了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参加孕检的规定,只是意味着已婚育龄妇女没有必须参加孕检的义务了,但是孕检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规定的免费享受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因此,如果妇女自己要求孕检,卫生计生部门必须继续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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