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导语 2022年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其中关于购房、租房、高精尖人才等。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归国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或在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或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人才。
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内,据实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且还款积极、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可再次提供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累计不超过3次。
在本市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人才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需提交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明、经营证照、创业项目计划书和贷款申请书等申报资料,合伙创业的应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申请小微业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人才范围,自贷款申请日起往前12个月内招用2名及以上人才,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需提交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应申报资料。
申请人或申请企业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到税务登记所在地区、县(市)级人社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也可向税务登记所在地社区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审核通过后,推荐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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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页:长沙市人才新政45条实施细则
- 第2页:《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3页:《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4页:《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实施办法》
- 第5页:《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6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7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项目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 第8页:《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9页:《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10页:《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1页:《长沙市支持在长高校促进毕业生留长就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2页:《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3页:《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14页:《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5页:《长沙市技工学校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6页:《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7页:《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8页:《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9页:《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0页:《长沙市异地研发中心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1页:《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 第22页:《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3页:《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4页:《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5页:《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26页:《长沙市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7页:《长沙市企业科技副总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