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导语 2022年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其中关于购房、租房、高精尖人才等。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以及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按照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本科1.2万元/人的标准发放,其中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补贴标准提高至10万元。
该项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申报,也可就近到全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页等原件。经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初审,市、区县(市)、园区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定后,将拟补贴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将资金统一拨付至申请人个人社保卡账户。
市直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731—8866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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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页:长沙市人才新政45条实施细则
- 第2页:《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3页:《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 第4页:《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实施办法》
- 第5页:《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6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7页:《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项目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 第8页:《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9页:《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10页:《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1页:《长沙市支持在长高校促进毕业生留长就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2页:《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3页:《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第14页:《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 第15页:《长沙市技工学校和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6页:《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 第17页:《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8页:《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19页:《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0页:《长沙市异地研发中心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1页:《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 第22页:《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 第23页:《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4页:《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5页:《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第26页:《长沙市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 第27页:《长沙市企业科技副总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