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

导语 2016年长沙市公安局发布《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原文见下文。

CSCR-2016-07004

长沙市公安局文件

长公通〔2016〕71号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长沙市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 录

  一、印发《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和登记原则

  (二)立户、分户登记

  1.家庭户立户

  2.家庭户分户

  3.集体户立户

  (三)出生登记

  (四)死亡登记

  (五)户口迁入登记

  1.夫妻投靠落户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4.长株潭地区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5.离婚回原籍落户

  6.收养落户

  7.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8.家属随军落户

  9.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10.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11.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12.务工人员落户

  13.购房落户

  14.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15.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

  16.高校职院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17.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18.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19.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落户

  20.刑释人员落户

  21.出国(境)人员回国(入境)落户

  22.其他回原籍落户

  (六)户口迁出及注销登记

  (七)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1.姓名变更、更正登记

  2.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3.民族变更、更正登记

  4.性别变更、更正登记

  5.身份号码变更、更正登记

  6.其他辅项变更、更正登记

  (八)户口补登

  1.从未登记过户口的人员

  2.依法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4.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5.原已登记户口现没有户口信息的无户口人员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过期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7.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的无户口人员

  8.其他无户口人员

  (九)户口恢复

  1.迁出恢复

  2.删除(注销)恢复

  3.死亡恢复

  (十)其他需补充明确的事项

  (十一)注释

  (十二)户籍档案资料管理

  (十三)附则

  三、长沙市公安局户口登记相关文书样本

  1.非婚生育说明

  2.确认民族成份申请书

  3.限期注销户口通知书

  4.婚姻状况声明

  5.授权委托书

  6.同意接受亲友(租户)落户的意见书

  7.未成年人更名申请书

  8.询问笔录(未满3周岁婴幼儿补登户口专用)

  四、长沙市公安局户口登记申请表样本

  1.长沙市公安局立、分户登记申请表

  2.长沙市公安局出生登记申请表

  3.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迁出、注销申请表

  4.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迁入申请表(一)

  5.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迁入申请表(二)

  6.长沙市公安局军人、回国人员户口登记申请表

  7.长沙市公安局刑释人员户口登记申请表

  8.长沙市公安局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申请表

  9.长沙市公安局公民辅项信息变更、更正申请表

  10.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补登申请表

  11.长沙市公安局户口恢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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